认定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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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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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德师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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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爱教育事业,师德高尚,善于学习,勤于钻研,勇于改革,乐于奉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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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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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学科教学工作,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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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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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,能够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资源开发和交流研讨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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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 定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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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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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名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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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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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盖 章)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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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中原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
基本条件(部分)认定证明
备注:基本条件中第3、第4、第5项填写此表,进行认定证明,其他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遴选对象自行准备。